根据《山东大学关于“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及《关于管理学院硕博学位论文授位工作的补充说明》相关要求,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全文“总文字复制比”在15%与20%之间(含15%和20%)的,须由不少于3人的专家组进行鉴定,并填写《山东大学学位论文重复性检测审查表》。专家组成员名单将会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若存在剽窃或数据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将按照《山东大学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实施细则(试行)》(山大研字[2014]5号)的有关规定对其进行追责问责。
公示时间:2024年6月5日-2024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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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邮箱: nancy131@sdu.edu.cn
公示期已结束。
管理学院研究生教育中心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