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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管理学院研究生德育考核实施细则
    来源:管理学院    2014-01-09    访问

山东大学管理学院研究生德育考核实施细则

 

为全面贯彻落实《山东大学研究生德育考核办法》文件精神,进一步引导、激励研究生提高政治思想素质,促进其全面成才,结合我院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实际,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考核内容

(一)政治素质

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各项路线、方针和政策;能否自觉维护社会稳定;能否坚持学习及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二)道德修养

能否遵守社会公德,顾全大局,诚实守信;能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能否树立并认真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

(三)学习科研态度

学习目的是否明确,态度是否端正;是否具有良好的学风、学术道德和创新精神;科研成果是否突出;是否遵守学术规范。

(四)法制纪律观念

能否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有无违纪现象。

(五)集体活动

是否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能否积极参加班级、党团支部活动以及各类文体、学术科研和社会实践等活动;是否组织过集体活动。

二、组织实施

(一)成立山东大学管理学院研究生德育考核工作小组,小组成员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党政领导、研究生导师、辅导员和部分研究生代表组成。

(二)研究生德育考核要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坚持全面发展、德育为先的原则,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办法,公开、公正、公平地进行。

(三)研究生德育考核每学期组织一次,一般在学期末进行。学年度考核成绩为两个学期成绩之平均值。第三学年的德育考核以研究生毕业鉴定替代。

(四)参加考核的研究生须填写《山东大学研究生德育考核表》,考核表存入个人档案。

三、考核办法

研究生德育考核以考核内容为测评指标,测评成绩由“记实”分值、“评议”分值加和组成,满分为100分。

    (一)“记实”分值是指对研究生在日常学习、生活和工作过程的行为进行记录,根据学习成绩、集体活动、社会实践、工作情况和特殊贡献等五个方面的表现作出的定量考核。记实内容满分为60分。

1.学习成绩

满分为20分。考核期成绩单科低于75分者,每科减1分;低于70分者,每科减2分;低于60分者,取消当年德育考核评优资格。(英语课程免修的同学的英语成绩不参与成绩评定)

2.集体活动

满分为20分。考核期内学生参与学校、学院及班级各项集体活动情况的考察,由辅导员及班委按照学生的参与情况进行考勤并予以公示,按实计分。

对于学校、学院及班级要求的全员参与的集体活动,缺席一次减2分。对于学术活动,学生每学期至少参加2场由学院组织的专业学术讲座,未达到要求者,每少一场减2分;超过2场,每增加1场记0.5分,最多记1分。参与学院元旦晚会或其他庆典表演者,每次活动记1分。

3.社会实践

满分为12分。考核期内学生参与社会实践并提交社会实践报告,经学生工作办公室考核,考核优秀记12分,考核良好记10分,考核合格记8分,考核不合格不加分。

4.工作情况

满分为3分。学院各级学生组织干部(研究生会和MBA联合会干部)、研究生班级干部、兼职辅导员的学生,经学生工作办公室考核,考核优秀加3分,考核良好2分,考核合格加1分,考核不合格不加分。

5.特殊贡献

满分为5分。代表学院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文体竞赛,获得第一名记3分,第二名记2分,其他名次1分。不同竞赛成绩可累加,本项最高为5分。考核期为学院做出一定成绩的,经学院研究,可以酌情加分。

(二)“评议”分值是指在研究生德育考核小组的指导下,以班级为单位,依据研究生的政治素质、道德修养、学习科研态度、法律纪律观念等方面内容,采取学生自评、学生互评和研究生德育考核工作小组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对研究生的现实综合表现作出的定性评议。满分为40分,其中学生自评占10分,学生互评占20分,德育考核小组评议占10分。

(三)德育考核成绩为“记实”分值和“评议”分值加和,最终结果由研究生德育考核工作小组审议并公布。

四、考核结果

(一)根据研究生年度德育考核成绩进行排序,考核结果分别记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其中德育考核结果为“优”的比例不超过本单位年级研究生总人数的35%,“良”、“中”、“差”的比例视具体情况而定。

(二)对违反各类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且受到处分的研究生,年度德育考核按以下等级记录:

1.受学校职能部门或培养单位通报批评的,德育考核等级不得记为“优”;

2.受警告、严重警告处分的,德育考核等级记为“中”或“差”;

3.受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处分的,德育考核等级记为“差”。

(三)对有学术不端行为的研究生,则实行一票否决,德育考核等级记为“差”。

(四)研究生德育考核结果与研究生各类奖学金、先进个人称号评比挂钩,考核结果为“中”或“差”的取消各种评奖资格。在考核与评奖中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评奖资格。

五、本实施细则由管理学院研究生德育考核工作小组负责解释,自201310月起执行。

 

1:民主评议考核量表

考核内容

具体指标

分值

政治素养

是否积极参加了班级党团工作,是否表现出较高的政治觉悟,以及党员和预备党员同学是否积极发挥了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10

道德修养

是否尊师重道,团结同学,在日常生活中是否有公德意识,宿舍卫生是否在历次检查中是否合格。

10

学习科研态度

学习目标是否明确,是否积极参与学术活动,是否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

10

法律纪律观念

是否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有无违纪现象。

10

合计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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