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部署要求,打造符合新质生产力发展需求的一流研究生导师队伍,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博士生导师岗位管理的若干意见》和《山东大学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学院即日启动2026年申请招收博士研究生人员审核认定及导师团队备案工作,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导师审核原则
(一)严格岗位政治要求
学院把师德师风放在首要位置,把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履行情况、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参与导师培训交流情况作为招生资格审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停止师德师风失范、不遵守导师行为准则的人员招生,暂停培养质量较差的导师招生。综合考查导师支撑人才培养情况和代表性成果水平,把智库成果、研究生教研成果纳入评价体系;对取得重大理论创新成果、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可放宽其他学术要求。
(二)健全岗位选聘制度
1.以“建设一流导师队伍”为目标,严格导师上岗标准,根据学科实际和招生规模情况,严格控制导师规模。根据学校要求,学位论文评阅不合格率高和优秀率低的单位,提高导师上岗要求。没有指导硕士生或协助指导博士生的经历的导师,不能获得下年度博士生招生资格。严格审核兼职导师、超龄导师、退休导师以及近五年出现问题论文的导师、超长学制人数多的导师等特殊群体。
2.指导的在读博士生在6人以下的,符合审核条件的情况下优先认定,超过8人(国家级人才超过10人,不含国家专项计划,含延期毕业生)的导师,应暂停招生。
3.指导的在读博士生中有2个及以上超过最长学制(按6年计)的导师应暂停招生。
4.上一年7月至今,指导博士生的学位论文评阅结果含“不合格”或“不同意答辩”的以及申请学术复核未通过的导师应暂停招生。
5.初次申请招收博士生人员应独立完整指导过一届全日制相应类别硕士生或完整协助指导一名博士生毕业。
6.2026年学院认定的博士生导师数按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6年申请招收研究生人员审核认定及导师团队备案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
(三)完善团队指导模式改革
学院鼓励各学科内部积极组建老中青结合、学科优势互补的导师团队,积极创新育人模式,充分发挥育人合力,促进育人水平提升。在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中,以导师团队为基准分配招生指标、制定招生目录及组织招考工作。
二、导师审核条件
申请2026年博士招生资格的导师,应满足《山东大学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实施办法》(附件1)规定的相关要求,并符合以下条件:
(一)年龄及职称要求
1.曾招收博士生的申请人,应为1965年7月1日以后出生的博士生导师。1964年7月1日—1965年6月30日出生的博士生导师,限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
2.初次招收博士生的申请人,须为1970年7月1日以后出生的在岗人员。
3.暂不退休人员、经批准延聘人员,其退休年龄按校人事部门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并应满足招生年度的6月30日至其退休的年限不得少于培养一届博士生或硕博连读转博生的要求。
4.申请人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50周岁(含50周岁)以下的初次申请者还须具有博士学位。
5.申请人出生日期以人事档案记载的时间为准。
(二)科研项目与可支配经费要求
1.以山东大学为第一承担单位,申请人作为项目负责人新申请到国家级纵向科研项目1项及以上;
2.招生年度可支配科研经费不得低于10万元。可支配科研经费以山东大学财务部出具的经费证明为准,纵向科研项目须为非自筹经费科研项目。
(三)科研成果要求
以山东大学管理学院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单位,申请人本人作为第一作者(含共同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含共同通讯作者),或本人为第二作者、本人指导的研究生为第一作者发表过高水平学术论文、专著(认可on line论文),或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或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智库成果等,具体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学院认定的期刊等级以最新发布的期刊列表为准):
1.在学院认定的A+类期刊发表论文1篇;
2.在学院认定的A类期刊发表论文2篇;
3.在学院认定的A类期刊发表论文1篇且在B类期刊发表论文3篇;
4.在学院认定的A类期刊发表论文1篇且在B类期刊发表论文1篇,并以第一作者完成一部有重要影响的专著;
5.在学校认定的本学科中英文顶级期刊发表论文3篇;
6.在学校认定的本学科中英文权威期刊发表论文4篇,并独立完成一部学术专著;
7.在CSSCI、SSCI、SCI、EI、AHCI收录期刊发表论文8篇,其中学校认定的本学科中英文权威期刊论文3篇(超过3篇的,可将超过部分的本学科权威期刊论文折算为2篇一般CSSCI论文,但不能反向折算,下同);
8.获得国家级科研奖励或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及以上(前3位)、二等奖(前2位)、三等奖(首位),或获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首位),或成果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
9.以第一完成人身份获得其他省部级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且在CSSCI、SSCI、SCI、EI、AHCI收录期刊发表论文4篇,其中学校认定的本学科中英文权威期刊论文2篇。
备注:
1.申请人以智库成果参加认定的,可视同中文期刊学术论文,按《山东大学智库成果认定办法》认定等级后,类比中文期刊目录同等级认定;
2.在国家教指委任职,或在学院认定的B类及以上期刊担任主编/副主编,或在国际学术团体担任主要负责人可替代1篇学院认定的A类期刊。
标志性业绩:
如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1.作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国家级科研奖励一等奖(前两位)、二等奖(第一位);
2.在学院认定的A+类期刊发表论文 2 篇;
3.主持国家级重点科研项目及以上;
4.资助期内的山东大学讲席教授、特聘教授、杰出中青年学者,国家级海外高层次人才,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泰山学者攀登计划入选者、特聘专家、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国家级教学名师。
(四)成果计算时间
科研项目及到账经费、高水平学术论文、专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或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等的起止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今。
三、审核认定日程安排
1.个人申请:即日起至5月27日前,申请人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导师服务-导师遴选-初次申请/年度审核】提交申请(操作手册及视频见附件2、3),同时填写统计表单https://f.wps.cn/g/GPEbWyza/「管理学院2026年度博导遴选信息统计」,上传相关材料。初次申请招收博士生人员除系统提交申请外,还需另外提交签字确认的《山东大学新申请招收博士生人员简况表》一式两份。
注:申请招收博士生人员必须同时在系统中选择确定【硕导】的招生类型及招生专业。
2.学院审核、公示:6月5日前,研究生教育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将初审结果提交学位分委员会,由分会根据岗位条件和审核标准进行评议、党政联席会就申请人师德师风状况进一步提出意见,审核通过名单确定后院内公示并报送校学位办公室备案。初次申请招收博士生人员的材料需送校外评审,外审通过后方可进入学位分委员会评议程序。
3.学校审议:6—7月。
4.学校公示:9月。
四、其他
1.2026年博士生招生导师团队备案工作将于招生资格认定工作完成后开展,2026年申请招收硕士研究生人员审核认定工作预计将于2025年10—11月开展,请关注后续通知。
2.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导师数据的准确性与导师招生工作紧密相关,申请人进行信息填报时务必仔细核对,以免影响招生相关事宜。
3.学院高度重视研究生导师审核认定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把关,申请人应确保上报材料的真实性,对于导师资格审核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531-88364792
管理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2025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