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教学改革,推动学院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发挥教学成果的示范引领激励作用,培育省级及以上高水平教学成果,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管理学院研究生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研究生教学成果,应为反映党的二十大以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研究生教育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影响研究生人才培养质量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研究和实践而取得的成果,申报类别包括研究生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学科专业建设、课程教材建设、教学方式方法改革、实践教学改革、教学管理与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思想政治教育改革、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及教育教学数字化等。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成果必须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围绕解决研究生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实际问题,突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创造性地提出科学思路、方法和措施,经过实践检验,取得良好效果,产生积极影响,在教育教学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主要完成人应为承担我院研究生教育教学、教学管理工作的人员,要求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科学道德,无师德师风问题。每项成果主要完成人不超过10人。每个人作为主要完成人的成果不超过2项,作为主持人(首位主要完成人)的成果限报1项。
(三)成果主持人应直接组织、领导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
三、奖项设置
院级研究生教学成果奖设立特等奖、一等奖和二等奖。
特等奖教学成果应当在教育教学理论上有创新,对教育教学改革实践有重大示范作用,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重大成效,在省内乃至全国处于先进水平,并产生重要影响;
一等奖教学成果应当在教育教学理论或者实践的某一方面有一定突破,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显著成效;
二等奖教学成果要在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取得实质进展,对提高教育水平和教学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有明显成效。
特等奖和一等奖列入我院高水平研究生教学成果奖储备项目,持续跟进培育,在下一轮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项评选时优先推荐。
四、评选流程
(一)个人申报。申报者如实填写申报书,整理能够反映成果的支撑材料(包括研究总结报告、相关佐证材料、成果鉴定材料等),并提交研究生教育中心汇总。
(二)审核并评审。经研究生教育中心统筹规划申报工作并聘请专家进行成果评审,确定获奖名单。评选结果在全院范围内公示,接受异议并处理。
(三)公布结果。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后发文公布院级研究生教学成果奖评选结果。
五、相关说明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申报成果材料实行严格审查。
(二)通过教学成果奖的评选,对近几年教学改革和教学管理创新成果进行认真总结,充分挖掘和凝练广大教师近年来经过探索、研究和实践所取得的创造性成果,充分展示我院教学改革的特色与成效。
(三)以教学成果奖评选为契机,引导广大教师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努力提升教学水平,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四)获得院级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的团队负责人所负责院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可以此作为结项材料,不再需要教研论文作为院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项材料。
六、申报材料
《山东大学管理学院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申报书》电子版见附件。
申报材料请于2024年11月10日前报送至研究生教育中心。发送到邮箱:oliviachy@sd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