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博士生导师岗位管理的若干意见》和《山东大学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学院即日启动2025年申请招收研究生人员审核认定及导师团队备案工作,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导师审核原则
(一)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坚决破除“五唯”
1.学院研究生导师审核认定工作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申请人员应确保能够切实履行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坚决停止师德师风失范、不遵守导师行为准则的人员招生,暂停培养质量较差的导师招生。
2.综合考查导师支撑人才培养情况和代表性成果水平,如师德师风状况、研究生培养质量、科研学术能力、经济社会贡献等,把智库成果、研究生教研成果等纳入评价指标体系。
(二)严格审核标准,控制导师规模
1.以“建设一流导师队伍”为目标,按照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标准,严格把握导师上岗要求,根据学科实际和招生规模,提高导师上岗要求,控制导师规模。根据学校要求,学位论文评阅不合格率高和优秀率低的单位,提高导师上岗要求。
2.严格把关研究生培养质量、不断提升育人能力。根据学校相关政策文件要求,按要求参与导师培训交流等工作安排。近五年指导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匿名评阅数据,作为培养质量评价的重要参照,确定导师招生的优先次序。
3.博士生导师指导的在读博士生6人以下的,符合审核条件的情况下优先认定,超过8人(国家级人才超过10人,不含国家专项计划,含延期毕业生)的导师,应暂停招生。在读博士研究生中有2个及以上超过最长学制的导师应暂停招生。前一年8月至今,所指导博士生的学位论文评阅结果含“不合格”或“不同意答辩”的应暂停招生。初次申请招收博士生人员应完整指导过一届全日制相应类别硕士生或协助指导过博士生至少一年。
4.2025年学院认定的博士生导师数按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5年申请招收研究生人员审核认定及导师团队备案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
(三)实行导师团队指导模式改革
1.博士生导师资格认定以个人申请和团队申报相结合形式进行,鼓励各学科内部积极组建老中青结合、学科优势互补的导师团队,积极创新育人模式,充分发挥育人合力,促进育人水平提升。
2.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中,以导师团队为基准分配招生指标、制定招生目录及组织招考工作。
3.为保障培养质量,导师团队建设3年为一个建设周期,周期内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变更研究方向与团队负责人。
二、申请人学术要求
申请2025年博士招生资格的导师,应满足《山东大学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实施办法》(附件1)规定的相关要求,并符合以下学术与培养条件:
(一)年龄要求
1.曾招收博士生的申请人,应为1964年7月1日以后出生的博士生导师。1963年7月1日—1964年6月30日出生的博士生导师,限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
2.初次招收博士生的申请人,须为1969年7月1日以后出生的在岗人员。
3.暂不退休人员、经批准延聘人员,其退休年龄按校人事部门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并应满足招生年度的6月30日至其退休的年限不得少于培养一届博士生或硕博连读转博生的要求。
4.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50周岁(含50周岁)以下的初次申请者须具有博士学位。
5.申请人出生日期以人事档案记载的时间为准。
(二)科研项目与可支配经费要求
1.以山东大学为第一承担单位,申请人作为项目负责人新申请到国家级纵向科研项目1项及以上。
2.招生年度可支配科研经费不得低于10万元。可支配科研经费以山东大学财务部出具的经费证明为准,纵向科研项目须为非自筹经费科研项目。
(三)科研成果要求
以山东大学管理学院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单位,申请人本人作为第一作者(含共同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含共同通讯作者),或本人为第二作者、本人指导的研究生为第一作者发表过高水平学术论文、专著(认可on line论文),或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或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智库成果等,具体条件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学院认定的A+类期刊发表论文1篇;
2.在学院认定的A类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2篇;
3.在学院认定的A类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1篇且在B类期刊发表论文3篇;
4.在学院认定的A类期刊发表论文1篇且在B类期刊发表论文1篇,并以第一作者完成一部有重要影响的专著(作者不超过3人);
5.在CSSCI、SSCI、SCI、EI、AHCI收录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8篇,其中学校认定的本学科权威期刊论文3篇(超过3篇的,可将超过部分的本学科权威期刊论文折算为两篇一般CSSCI论文,但不能反向折算,下同);
6.在学校认定的本学科中英文权威期刊发表论文4篇,并独立完成一部学术专著;
7.在学校认定的本学科中英文顶级期刊发表论文3篇;
8.获得国家级科研奖励或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及以上(前3位)、二等奖(前2位)、三等奖(首位),或获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首位),或成果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
9.以第一完成人身份获得其他省部级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且在CSSCI、SSCI、SCI、EI、AHCI收录期刊发表论文4篇,其中至少含2篇本学科权威期刊论文。
备注:
1.申请人以智库成果参加认定的,可视同中文期刊学术论文,按《山东大学智库成果认定办法》认定等级后,类比中文期刊目录同等级认定;
2.在国家教指委任职,或在国内外主流期刊担任主编/副主编,或在国际学术团体担任主要负责人可至多替代1篇学院认定的A类期刊。
标志性业绩:
如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1.作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国家级科研奖励一等奖(前两位)、二等奖(第一位);
2.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顶尖级(A+)期刊发表论文 2 篇;
3.主持国家级重点科研项目及以上;
4.资助期内的山东大学讲席教授、特聘教授、杰出中青年学者,国家级海外高层次人才,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泰山学者攀登计划入选者、特聘专家、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国家级教学名师。
(四)成果计算时间
科研项目及到账经费、高水平学术论文、专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或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等的起止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今。
三、导师团队组建
1.申请人提交个人招生资格申请时应同时提交导师团队名单,团队以研究方向或学科带头人命名,名单中区分团队负责人、招生导师(主责导师)、合作导师、其他人员。导师团队建设3年为一个建设周期,本次申请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重新组建导师团队。
2.导师团队由招生培养人员协商组建,团队中的招生导师(主责导师)须为本年度审核通过的博士生导师,招生导师作为招生指标分配的核算基准。合作导师与其他人员应具有学校认可的硕士研究生培养指导经历。
3.为具体落实导师合作与导师团队制度建设,实现学位点可持续发展,所组建导师团队中招生导师数原则上不少于3人,不允许组建只有1名招生导师的团队。团队中只有2位招生导师的,应单独向学院作出情况说明,并在当批次招生指标分配时服从学院统筹安排。
4.跨单位组建的学科交叉团队从拟招生单位上报,涉及多个单位的,多个单位均上报。
四、审核认定具体安排
1.个人申请:即日起至5月20日,申请人登陆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在线提交申请,同时填写统计表单https://f.wps.cn/g/ZCxRFw5M/「管理学院2025年博导遴选信息统计」,上传相关材料并确定所在团队。初次申请招收博士生人员除系统提交申请外,还需另外提交签字确认的《山东大学新申请招收博士生人员简况表》一式两份。
2.团队申报:即日起至5月20日,申请人以导师团队为单位提交《博士招生导师团队备案表》(附件2),并将团队负责人签字确认的纸质版交由研究生教育中心留存。
3.学院审核:5月30日前,研究生教育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将初审结果提交学位分委员会,由分会根据岗位条件和审核标准进行评议、党政联席会就申请人师德师风状况进一步提出意见,审核通过名单确定后院内公示并报送校学位委员会备案。初次申请招收博士生人员的材料需送校外评审,外审通过后方可进入学位分会评议程序。
4.学校审核:7月上旬,学校审核公示。
5.系统确认:7月中旬,学院通过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确认和维护学校审核通过的博士生导师信息。
本次已申请招收博士生人员无需再进行申请招收硕士生流程。
五、系统操作说明
1.教师本人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提交招生申请。进入系统后点击上方菜单:教师管理---博导招生资格申请。招生年度选择2025年,论文、项目、奖励等添加2019年1月1日至今的内容(如重复显示可删除申请后重新提交)。
2.如需添加论文、项目、专利或者奖励信息,请联系学院科研秘书,从学校科研系统中添加审核,研究生信息系统可以自动同步。联系电话:0531-88364602。
3.到账经费及招生年度可支配经费由申请人登录个人财务系统查询截图。
4.请各申请人及导师团队即日起至5月20日前完成各类材料提交。
六、其他
1.新入职我校的教师,在外校已具有导师资格(不含兼职)申请我校对应学位授权点研究生招生资格时,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依照曾招收人员提请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报学校审批。
2.2023年6月5日后,除高层次引进人才外,学校原则上将不再进行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的审核确认工作。
3.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导师数据的准确性与导师招生工作紧密相关,申请人进行信息填报时务必仔细核对,以免影响招生相关事宜。
4.学院高度重视导师认定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把关,申请人应确保上报材料的真实性,对于导师资格审核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531-88364792
管理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