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科研评分办法(试行)
为了更好地做好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特制定本科研成果评分办法。
一.科技成果获奖或竞赛加分(前五位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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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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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部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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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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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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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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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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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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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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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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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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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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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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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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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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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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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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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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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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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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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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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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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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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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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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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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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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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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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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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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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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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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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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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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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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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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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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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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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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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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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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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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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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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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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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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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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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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表论文加分(若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第二作者,则研究生每篇论文按第一作者得分的0.8倍计算)
1.SCI、SSCI、EI
第一作者 10分;第二作者 4分;第三作者 2分
2.CSSCI、ISTP
第一作者 4分; 第二作者 2分;第三作者 1分
3.国内核心刊物、国际会议论文集(出版)
第一作者 2分; 第二作者 1分;第三作者 0.5分
4.国内大学学报、国际会议论文集(未出版)
第一作者1分; 第二作者 0 .5分;第三作者 0.2分
5.国内会议入选论文集论文
第一作者 0.5分;第二作者 0.3分; 第三作者:0.1分
6.核心刊物之外第一作者发表的文章是否应该考虑给予加分?
7.增刊是否考虑适当加分?
三.著作加分(个人撰写2万字以上)
1.学术专著
第一作者 10分;第二作者 6分;第三作者 3分;第四作者1分。总分不超过20分。
2.其它著作(含教材)
主编 3分 参编每5万字 1分(最多不超过3分),总分不超过10分。
副主编或编委如何加分,参编但没有标明确切章节的情况应该如何标分?
四. 课题鉴定加分
1.国家级课题鉴定成果
第一位 10分; 第二位 5分; 第三位 2分;四至六位各1分
2.省级课题鉴定成果
第一位 6分; 第二位 2分; 第三位 1分;四至六位各0.5分
3.其他课题鉴定成果
第一位 2分; 第二位 1分; 第三位 0.5分;第四至六位各0.2分。
五、研究生在读期间,在CSSCI上发表文章,学院将给予现金奖励。具体规定如下:
1、 独撰或第一作者;
2、 作者署名单位为山东大学管理学院。
(每年的12月初将原件和复印件报送至研究生教务室。)
以上各项成果与获奖的署名单位均应为山东大学管理学院,研究生可以自己先打分,经导师推荐后,由学院核准。上述不包括的科研成果由院学术委员会认定。
管理学院
2007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