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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2015年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程序
    来源:管理学院    2015-09-10    访问

1学院成立由院长任主任委员,学院党委书记和分管研究生工作副书记任副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代表8人、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代表5人、研究生代表5人为委员的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共计19人,负责本学院的奖学金推荐和评审,奖学金的评审坚持以突出创新、保证质量、公平公正为原则进行。

2根据学校关于奖学金的具体通知,公布《山东大学管理学院研究生科技竞赛及学术成果评分细则》、《山东大学管理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及《山东大学管理学院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的相关要求和名额分配,以参评学生的总成绩为依据,进行各类奖学金的评选。对学术型研究生,评审标准偏重考察其科研创新能力和体现创新能力的科研成果;对专业学位研究生,评审标准偏重考察其专业实践能力和适应专业岗位的综合素质。

3提交成果:在学院规定的成果提交截止时间之前,学生在山东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提交科研成果等信息,逾期者不予受理。提交成果必须在学院要求的范围之内,一般硕士限报3项,博士5项;不在评选范围内的成果或已经参加过奖学金评选的成果不得提交,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本年度奖学金评选资格。

4成果审核:在学院规定的成果审核截止时间之前,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学院审核。

5成果计分:参评学生将研究生系统中已审核通过的成果提交给班委会,由班委根据《山东大学管理学院研究生科技竞赛及学术成果评分细则(试行)》进行初步的成果分数统计。在此过程中不准提交未经学院审核的成果或已经参加过奖学金评选的成果,违反者将取消本年度奖学金评定资格。

6成绩公示:学院汇总各班成果,进行成果复议工作,审核提交成果的真实性和计分的准确性。如有异议,将提交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定。在科研成果得分的基础上,加入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按照公式计算出每位参评者的总成绩,并将结果予以公示。

7申报志愿:每位参评者申报3个平行志愿,以班级为单位进行统计,学院予以汇总。未提交申报志愿者没有参评资格。

8奖学金评审: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按照成果评定结果和学生志愿评定奖学金。最后将结果进行公示,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反馈问题。

9将最终评审结果提交学校,待学校审批并颁发奖学金。

 

管理学院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附:

山东大学管理学院

2015年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

  任委员:杨蕙馨(院长 工商管理)

副主任委员:吉小青(党委书记 旅游管理) 

             石清云(党委副书记 思政教育)

      员:

导师代表:陈志军(副院长 工商管理)  潘爱玲(副院长 会计学)  戚桂杰(副院长 管理科学与工程)王兴元(系主任 市场营销)  王德刚(系主任 旅游管理)  孟庆春(博士生导师 物流管理) 

 

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司梦荣(学硕教学秘书)  孙艳洁(MBA办公室主任)  任荣(副教授 研究生辅导员)  徐辉(研究生辅导元)  孙涛(专硕教学秘书)

 

研究生代表:邱金龙(2015级博士生 会计学) 于浩然(2014级硕士生 管理科学与工程)  张申婕(2014级硕士生 会计硕士)马青(2014级硕士生 企业管理) 秦淑倩(2015级硕士生 会计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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