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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安排
    来源:    2020-10-30    访问


 

为保证和提高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的培养质量,规范博士生培养过程,完善博士生培养制度,根据《山东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管理规定》(山大研字〔201639号)、《关于做好2020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管理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目的

中期考核是在博士生课程学习基本结束之后,对其入学以来政治思想表现、课程学习情况和科研工作能力等方面进行一次综合考核和评定,确定其是否具有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的资格,对少数不宜继续攻读博士学位者尽早做出妥善安排。

二、考核组织

1.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领导小组,成员为:武常岐(组长)、周琳(副组长)、王益民(副组长)、赵培忻、唐贵瑶、李彬。

2.学院各二级学科博士点分别成立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委员会,成员为本博士点所有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及外聘专家,导师可以参加考核委员会,但不能担任主席。考核委员会在考核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实施考核工作。

三、考核内容与形式

博士生中期考核首先由博士生本人进行个人总结,填写考核表,然后由培养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情况、科研能力、开题报告、身心健康状况等。

(一)政治思想考核

政治思想考核要结合博士生平时的政治学习、思想表现和组织纪律性,由主管学生思想工作的副书记负责,听取研究生辅导员的情况介绍和意见,并对博士生的思想小结认真审阅,最后在思想政治素质方面做出实事求是的综合评价。

政治思想方面考核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政治思想考核不合格:

1.严重违背四项基本原则或有严重道德品质问题。

2.学习、研究不刻苦、不安心,不尊重导师,使导师无法履行指导职责。

(二)业务能力考核

1.业务能力考核包括以下内容:学科综合考试(20%)、开题报告完成情况与质量(60%)、已完成科研工作及取得的科研成果(20%)。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业务能力考核不合格:

1)已修课程中有学位课考试不及格。

2)因主观原因未按期完成开题报告,或第一次开题报告未通过且按规定重做后仍未通过者。

3)在文献综述、开题报告、专题报告与发表的学术论文中,存在弄虚作假、抄袭或剽窃他人成果的现象,或反映出的独立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与科研素质极差不宜继续培养者。

(三)业务能力考核成绩计算方式:

1.学科综合考试由各二级学科自主划定本学科理论与研究方法考核范围,命题考试,满分100分,占比20%

2.开题报告由各二级学科分别组成中期考核委员会,至少聘任一位高水平校外专家参与,评议开题报告完成情况与质量,满分100分,占比60%,导师作为中期考核委员会成员的,评议时回避;

3.科研成果由参加考核人员提交博士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依据《管理学院研究生科技竞赛及学术成果评分细则》量化评分并适当修正,满分20分。

四、考核人员及时间

1.2020年参加中期考核的博士研究生名单如下:

学号

姓名

学生类型

博士入学年份

学制

是否计入基数

201820345

*

普通博士

2018

4

201812927

*

普通硕博连读

2020

5

201920383

*

普通博士

2019

4

201920384

*

普通博士

2019

4

201920385

*

普通博士

2019

4

201812916

*

普通硕博连读

2020

5

201920386

*

普通博士

2019

4

201812938

*

普通硕博连读

2020

5

201920387

*

普通博士

2019

4

201820346

*

普通博士

2018

4

201812959

*

普通硕博连读

2020

5

201920388

*

普通博士

2019

4

201920389

*

普通博士

2019

4

201920390

*

普通博士

2019

4

201920391

*

普通博士

2019

4

201920392

*

普通博士

2019

4

201920393

*

普通博士

2019

4

201812950

*

普通硕博连读

2020

5

201920394

*

普通博士

2019

4

201920395

*

普通博士

2019

4

2.学科综合考试时间为1118日上午8:30-11:30,考试地点B210,形式为开卷笔试,只允许携带纸质参考材料,不得携带电子通讯设备。

3.科研成果申报截止日期为1115日,参加考核的博士研究生应于下午5:30前提交本人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到研究生教育中心,同时填写并提交《科研成果认定汇总表》电子版,科研成果计算日期截止为20201031日。

4.博士论文开题由各二级学科博士点自行组织安排,于1118日前完成,并及时提交开题报告及个人中期考核情况表。

五、考核结果及处理

1.学院各二级学科博士点应严格按照学校文件要求,以本博士点当年参加考核的学生数为基数计算优秀及暂缓通过人数。为切实提升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暂缓通过比例可以突破15%

2.政治思想考核适当参考综合素质测评结果,综合素质测评“优秀”者才能参评中期考核优秀学生;

3.政治思想与业务能力考核均合格者,准予按计划进入博士学位论文工作阶段,继续攻读博士学位。对考核过程中存在问题者,要提出警告,限期改正。在规定期限内仍未改正的,视情节进行暂缓通过或终止攻读博士学位处理。政治思想考核或业务考核不合格者,视情节进行暂缓通过或终止攻读博士学位处理。

4.博士生中期考核与学业奖学金评定相结合,考核结果将作为学业奖学金发放依据。

5、博士生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向考核单位中期考核领导小组申请复议。博士生对复议结果有异议的,可向研究生院提出书面申诉。

六、未尽事宜请联系学院研究生教育中心详询。

联系人:傅老师、何老师           联系电话:88366179

地址:中心校区知新楼B538        邮箱:glxyyjs@sd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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