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大学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实施办法》(山大研字【2019】28号)、《关于做好2021年申请招收研究生人员审核认定工作的通知》,2021年度申请招收培养管理学学位硕士研究生人员审核备案工作安排如下:
一、审核原则
严格依据《山东大学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实施办法》(附件1)确定工作总体原则、导师类别、导师基本素质要求、导师职责与权利、招生资格审核、导师管理服务及育人能力提升等相关事项。
二、基本科研条件
申请招收培养管理学学位硕士研究生人员,提交认定的科研项目、专著、学术论文、科研获奖等必须以山东大学为第一(或通讯)署名单位或承担单位;其内容应与管理学科密切相关;申请人应为科研成果的第一作者(含第一通讯作者),申请人提交的学术论文以所指导的学生为第一作者、申请人为第二作者的,视为申请人第一作者。
(一)学术学位
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招收培养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件生尚的学术道德和严谨的治学态度,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章制度,近五年(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下同)新增主持省部级及以上资助项目1项。且近五年以第一作者在CSSCI、SSCI、SCI、EI期刊(会议论文除外)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以第一作者出版专著1部;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或教学成果奖)三等奖及以上(前三位);或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第一位)1项。
2.近五年以第一作者在CSSCI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篇。
3.近五年以第一作者在CSSCI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并以第一作者出版专著1部。
4.近五年以第一作者在CSSCI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且以第一作者在SSCI、SCI、EI(会议论文除外)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
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具有博士学位,及具有硕士学位且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5年及以上,招收培养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申请人,近五年学术成果须达到副高任职资格(只含任教师以来的成果,具体要求按学校人事部门文件执行)。
(二)专业学位
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硕士学位且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5年及以上,招收培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近五年,作为第一作者在CSSCI、SSCI、SCI、EI、ISTP、ISSHP、CPCI、北大核心等期刊和国际会议论文集收录论文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出版专著(版权页署名前三位)1部或主编教材1部(若为联合主编,版权页署名前两位)。
2.近五年,作为负责人新申请到省部级及以上资助经费科研项目1项。
3.近五年,若无新申请到省部级及以上资助科研项目,期间有省部级及以上资助项目在研或结项,并新增横向课题经费1万元。
4.近五年,作为负责人新申请到累计3万元经费的企事业单位或政府机构委托的项目。
5.近五年,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或教学成果奖)三等奖及以上前三位或获得国家专利授权1项。
三、培养经验
1.初次申请招收硕士生人员应协助指导过硕士研究生,无教学、培养等方面的责任事故,能承担研究生教学科研任务。相关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时,应同步提交所在研究团队负责人或所在教学系系主任出具的培养经验证明。
2.新调入我校/院的教师,在外单位已具有导师资格(不含兼职)申请我校对应学位授权点研究生招生资格时,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依照曾招收人员提请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报学校审批。
四、申请及备案程序
(一)初次申请人员
1.初次从管理学学位分委员会提交申请、符合招生基本条件和要求的人员,于2020年11月15日前,填写和提供相关材料,通过“山东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相应学位类别的招生申请。同时申请学术学位研究生及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资格的,应分别提交申请。申请人原则上应通过管理信息系统在线填写项目与成果等信息,因特殊情况无法完成系统填报的,可在联系相关学位研究生秘书后,单独下载填写《山东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教师申请表》(附件2)。
2.同时申报学术型及专业型硕士研究生(不含MBA)导师的管理学院教师,本人提交申请后到管理学院研究生教育中心打印《申请表》,核对无误并签字确认后完成申报。单独申报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导师的,本人提交申请后到MBA教育中心打印《申请表》,核对无误并签字确认后完成申报。
3.已获批准招收指导管理学学位博士生者,同时可以招收指导管理学学位硕士研究生,不必另行申请。
(二)曾招收管理学学位硕士研究生人员
1.2019年已通过管理学学位分委员会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认定的人员,如科研成果等各项条件仍然符合要求,无需再向学院提出认定申请。年龄或科研成果等条件不再满足硕士研究生招生培养要求的人员,应于11月15日前联系研究生教育中心或MBA教育中心,如实履行告知义务,退出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人员审核名单。
2.2019年之前曾招收培养硕士研究生人员、自通知发布之日起符合招生基本条件和要求的申请人,应于11月15日前根据招生类别各自联系研究生教育中心或MBA教育中心,根据要求提供相关成果证明,重新进入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人员审核名单。
(三)培养单位审核。
培养单位对申请人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学术诚信等方面进行把关,实行师德师风问题“一票否决制”。申请人在认定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3年申请资格。
(四)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
管理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评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获得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全体成员2/3以上同意者为通过。
(五)招生培养单位公示。
审核通过的导师名单在培养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内对审核有争议或有其它特殊情况者,应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管理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对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处理意见仍有异议的,可向学位办公室提交书面材料,申请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复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复议决定为校内最终决定。
(六)学校审批备案。管理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将公示后无异议的名单报研究生院,其中申请招收硕士生人员,获得下一年度硕士研究生招收资格。
五、补充认定
申请人在2020年11月15日至12月31日间取得新的科研成果,符合招收培养管理学学位硕士研究生条件的,可向管理学学位分委员会申请补充认定为2021年研究生导师,按本方案相关要求进行补充认定。
六、联系方式
研究生教育中心:中心校区知新楼B538,88366179/88366355,傅老师/孙老师。
MBA教育中心:中心校区知新楼B501,88361880/88364826,逄老师/周老师。
管理学学位分委员会
2020年10月15日
附件1:山东大学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实施办法
附件2:山东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教师申请表